收起左侧
发新帖

宁夏要收房产税?老乡,莫慌,不是你想的那样……

时间:2017-10-20 20:41 0 3642 | 复制链接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原标题:宁夏要收房产税?老乡,莫慌,不是你想的那样……
  20日晚上,多家具有全国影响的新闻客户端推送了一条新闻,说宁夏出台房产税细则,明年执行。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减除30%后计算缴税,税率1.2%。
  看起来很吓人的样子。
  我们找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这个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宁夏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新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细则》还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比如一套200万的房子,减除30%,按140万缴税,每年也要缴纳1.68万。
  如果这政策全国推行,北上广一套“老破小”价值500万起,每年的房产税……
  想到这里,是不是都影响喜迎十九大了?
  老乡,莫慌,因为不是这么回事儿!
  宁夏这个细则,第一条就说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说: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那《条例》第五条怎么规定的呢?
  198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免税!免税!
  心情顿时好了有没有?又能喜迎十九大了是不是?
  只要不是营业用,所有房产都免税,不管是10套,还是8套。
  当然,如果房子出租了,就属于“营业用”,那是需要纳税的,税率为租金的12%。
  刚刚,凤凰网财经也报道说:各地目前出台的房产税政策,实际上是针对商业办公的房产税政策,本身并不涉及住宅市场。而对于住宅市场的房产税征收,上海和重庆试点后也没有扩围的动向。
  所以,收拾好心情,过个周末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