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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长:在国际刑事法庭对总统诉讼毫无根据

时间:2017-4-26 18:18 0 197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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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总检察长卡利达昨天(25日)说,国际刑事法庭不需要调查律师沙彪控告杜特地总统和另外11名高级政府官员的控诉。沙彪是自称杀手的马道描道的律师。
  
卡利达说,该诉讼是毫无根据的,国际刑事法庭应该驳回该控诉,因为欠缺司法管辖权。
  
沙彪于周一向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庭控告杜特地总统和另外11名高级政府官员犯了危害人类罪。

总检察长说:“在现阶段,根据消息,国际刑事法庭没有审理此案的管辖权。卡利达在声明中说:“在提交控诉书之后,此案将不会有进展,因为它完全没有理据。 ”
  
沙彪表示,杜特地总统在担任达沃市长期间干犯大规模杀人或法外处决的罪行,现在当上总统也通过其进取的反毒运动,大规模杀人,这是涉嫌犯了危害人类罪。
  
报告显示达沃市和全国各地有数千人在政府的扫毒运动中被杀死。

卡利达解释:“没有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政策,指示对平民发动攻击,也没有对与毒品有关的案件进行法外处决的制裁。根据“罗马规约”第7条的危害人类罪行,这宗案件基本上将被撤销。”
  
总检察长说,本案不存在危害人类罪行的犯罪意图要素。
  
他说:“这些罪行的犯罪意图要素必须是被告人知道其行为是普遍或有计划地袭击平民,而这些行为是依照某种政策或计划进行。”
  
据卡利达说,杜特地总统曾公开遣责在合法的执法行动中击毙平民的情况。
  
卡利达说:“总统发起的具体行动和针对犯错之执法者实施制裁的行为证明了普遍且有计划的法外处决的明显形象是错误的。”
  
卡利达也说,该案必须必须符合“罗马规约”规定的门槛,国际刑事法庭才能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据卡利达说,国际刑事法庭通常考虑罪行的规模、性质、手法,以及判断案件是否达到所规定的门槛。
  
卡利达解释:“至于犯罪手法的元素,由于没有国家政府支持的计划或政策,该情况并不在国际刑事法庭的司法管辖范围内。”
  
卡利达说:“必须强调的是国际刑事法庭不取代某个国家的国家法院。”
  
他说:“互补原则是建立国际刑事法庭的基础。国际刑事法庭只能行使国家法律制度没有行使的管辖权。”
  
据卡利达说,菲律宾有充足的法律和方法解决所谓的法外处决问题。
  
卡利达说:“在今年初,在计顺市进行的扫毒行动中遇害的毒嫌之亲人和一名幸存者成功取得大理院颁发一项针对菲国警的人身保护令。”
  
大理院也发出了暂时保护令,禁止被告警员进入请愿者的居所和工作场所之半径的1公里范围。大理院也把案件转介给上诉院进行立刻审理。

卡利达说:“这不符合国际刑事法庭对这种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必要性。根据“罗马规约”,如果国内当局已经处理类似的案件,国际刑事法庭只能在国内当局不愿意或无法进行公平诉讼的情况下才能介入。”
  
卡利达也说,他将对沙彪提出取消执业律师资格控诉,因为他提出了毫无根据的控诉。

卡利达指出:“沙彪代表无诚信的马道描道,而马道描道是受到黄色支持者兼参议员黎利马之灵魂兄弟参议员特利连尼斯的庇护。我们都知道,参议员特利连尼斯和黎利马都总统的大力反对者。”
  
卡利达说:“沙彪是一个黄色邪教组织的合规陪衬人物,黄色邪教计划破坏杜特地政府的稳定,因为他们没有弹劾总统的足够人数。”
  
卡利达说:“看来,这位律师是以恶意的方式提交无根据的诉讼,仅基于传闻和毫无根据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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