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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没拦住!中国外交官段洁龙高票当选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时间:2020-8-25 13:45 0 109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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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时间8月24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次缔约国会议在联合国总部举行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选举。中国政府提名的候选人、中国驻匈牙利大使段洁龙高票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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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选举改选法庭7名法官,经过首轮投票,除段洁龙大使外,其他已当选法官分别是:戴维·阿塔尔德(马耳他)、伊达·卡拉乔洛(意大利)、玛丽亚·特雷莎·因方特·卡菲(智利)、莫里斯·肯奈·卡姆加(喀麦隆)、马尔基扬·库利克(乌克兰)。新当选法官任期9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履职。8月25日将举行法庭法官选举第二轮投票,选出剩余法官。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国际司法机构,主要负责处理国际海洋争端。法庭成立于1996年10月,总部设在德国汉堡,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自法庭成立以来,先后在法庭任职的中国籍法官有赵理海(任期1996年至2000年)、许光建(任期2001年至2007年)和高之国(任期2008年至2020年)。
  据此前报道,具有此次选举投票权的国家是所有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国家,签署该公约的国家共计有168个,不过其并不包括美国。然而,在此选举活动中没有投票权的美国竟然试图阻止该公约签署国中国参与竞选。
  上月,美国的助理国务卿史迪发表言论,敦促所有参与国际海洋法法庭选举的国家仔细评估中国候选人的资格,称选举一个中国官员加入该机构,就像雇佣一个纵火犯来管理消防局。
  对此,发言人华春莹在回应中称,美国迄今不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动辄以公约的卫士自居。华春莹强调,法庭法官以个人身份履职,中方提名的候选人精通国际法、海洋法,在国际海洋法领域有着丰富的学识和实践经验,完全符合法庭规约所规定的条件,并且已经得到联合国亚太组的合格。“如果能当选,必将为法庭的工作为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做出重要的贡献。”
  段洁龙简历
  1978年至1985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和外交学院国际法专业
  1985-1997年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科员、随员、三秘、副处长和处长
  1997-1999年 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一秘(法律事务)
  1998年-2000年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参赞(法律事务)
  2000-2003年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2002年至2003年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进修。)
  2003-2006年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
  2006年5月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
  2011.03—2013.04中国驻悉尼总领事(大使衔)
  2013.06—2015.05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加坡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201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匈牙利特命全权大使
  相关报道:
  美国连投票资格都没有 却又给中国使绊
  【环球网报道 记者 李东尧】至今仍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美国,现在却想在国际海洋法法庭选举中给中国使绊。选举在即,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CNBC)3日报道说,中国已经提名了一位候选人竞选这一处理海上争端法庭的法官,但美国却试图阻止中国,声称中国在南海问题上藐视国际海洋法。
  据CNBC报道,国际海洋法法庭预计将于8月或9月举行选举,将选出7名法官,任期均为9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所有168个签署国将在选举中投票。
  报道还说,美国因为没有批准该公约而不能在这场选举中投票。
  而没有投票资格的美国又走上了抹黑中国的路子。
  CNBC提到,上月,美国国务院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戴维·史迪威在一场智库活动中声称,“选举一名中国官员加入该机构,就像雇佣一个纵火犯来管理消防局。”他还鼓动参与这次选举的国家仔细评估中国候选人的资格。
  “我们敦促所有参与此次即将举行的国际法庭选举的国家仔细评估中国候选人的资格,并考虑由中国法官担任该法庭法官是否有助于或妨碍国际海洋法。”史迪威渲染称,“鉴于北京方面的记录,答案应该很清楚。”
  CNBC称,史迪威发表这番言论前,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刚刚声称中国对南海“近海资源”主张“完全非法”。
  史迪威呼吁各国将中国法官拒之门外的借口绕不开2016年“南海仲裁案”,CNBC称,谈判并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国拒绝接受或承认裁决结果。事实上,中方此前已多次强调,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拥有坚实的历史和法律根基,不受所谓仲裁庭裁决的影响。南海仲裁案从头到尾就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
  对于史迪威的有关言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此前反击称,美方有些人很善于来制造一些耸人听闻的一些词,来污蔑和攻击中国。大家都知道,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的重要国际司法机构,中方一直高度重视并且大力支持法庭的工作,与法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华春莹强调,法庭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确保公平地区分配,这是公约缔约方的长期共识和一贯实践。法庭法官以个人身份履职,中方提名的候选人精通国际法、海洋法,在国际海洋法领域有着丰富的学识和实践经验,完全符合法庭规约所规定的条件,并且已经得到联合国亚太组的核可。如果能当选,必将为法庭的工作、为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做出重要的贡献。
  华春莹指出,大家都知道美国迄今不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动辄以公约的卫士自居。史达伟助卿(即史迪威)完全无视公约缔约国就法庭法官选举所达成的基本规则,以及缔约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安排,煽动国际舆论恶意攻击中方,肆意对公约缔约国指手画脚,这种做法才是真正的对公约、对国际法律秩序和国际关系的最大的破坏和践踏。
  CNBC提到,此次并非中国第一次提名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候选人。事实上,根据该法庭网站信息,自1996年该法庭进行首次选举以来,已经有3名中国法官在该法庭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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