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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O 陆运署新条律 告诉你身边每一个开车的朋友!

时间:2015-4-4 14:56 0 4196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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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华语社区】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号LTO(Land Transportation Office) 颁发了一条备忘录表示四月一号开始将严厉执行No Plate No Travel。
这条备忘录的内容如下:
自二零一五年四月一号开始,所有未在LTO登记的四轮车辆不得在公路上使用,驾驶。
1. 任何没有车牌的车辆将被拦下,司机必须出示车辆的CR(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和OR(Official Receipt)。
2. 如果只有OR 和CR, 无车牌车辆将被罚款5000披索
3.如果申请了特别车牌,司机必须出示申请特别车牌的收据
4.如果没有CR 和OR, 司机必须出示以下文件:
a. Certificate of Stock Reported;

b. 买车的收据(Sales Invoice), 必须是被查前七天内的

c. 保险单(Certificate of Insurance Cover), 日期必须在买车收据的日期之后。

5.无法提供以上文件,车主将因为使用未登记车辆而被罚款一万披索, 司机也会被罚款一千披索,并且开一张Reckless Driving 的违规罚单。
6.如果被查时间超过买车收据日期三十七天,车辆将被扣留。
7.这条法令不论制造商,组装商,进口山和经销商的责任。
8.所有异议必须在五天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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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LTO所颁发的法令

圣周之前MMDA 主席, Tolentino 表示这条法令的颁发时间不合适,  将严重影响市民圣周回家或出行。 Tolentino 表示MMDA 和大岷区的市长们达成共识, 不会在圣周期间执行这条法令。
圣周将过完,MMDA 和市府人员接下来会不会执行该LTO 法令尚未可知。
消息来源:菲律宾华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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