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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致敬菲男子捐献器官 看猖獗人体器官买卖

时间:2018-7-20 17:51 0 3945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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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紫鸢 于 2018-7-20 17:52 编辑


现代快报7月18日消息,7月17日晚,菲律宾男子 ABEAR WILBERT(阿贝尔•威伯特)在泰州市人民医院突发疾病去世,家人在悲痛之余,决定捐献出他的肾、肝、心、角膜等有用的器官救人。据悉,威伯特是泰州首例外籍人士人体器官捐献者,6名中国患者因此受益。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威伯特一家伟大的举动给六名处于重症中的中国患者带来生的希望,这是生命在别人体内延续的一种表现,也是一种爱的传递与扩张。即便是威伯特生命终结之后,仍将熠熠生辉。


死和生是一对矛盾,人死不能复生,但现在很多人却可以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实现生命的延续,这就是器官移植。每年成千上万的人依靠器官移植摆脱了死神的威胁,捐献者的高尚之举让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都获得了重生。目前,尽管捐献器官的爱心人士越来越多,但仍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权威统计,中国每年有100万—150万患者需要通过器官移植来拯救生命,但可供移植的器官数量只有1万,缺口极大。菲律宾也不容乐观,目前,虽然有一百万捐赠者签署了捐献协议,但需求的缺口依然非常大,只能将脑死亡者作为一条救生索。

中国和菲律宾为什么站在了世界上器官捐赠最低国家行列?中、菲两国都有很多传统观念,比如逝者为大,入土为安,死也要有一个全尸等等,限制了器官捐献的接受程度。另一方面,中、菲两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机制和政策针对器官捐献。尤其在中国,2015年1月1日之前,中国一直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但2015年1月1日起,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代替死囚供体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无疑,中国明确全面停用死囚器官捐献,让包括死刑犯在内的任何人都享有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支配权,是对个体生命的最大尊重,也是生命伦理的重大回归。但切断死囚供体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是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为数众多的病患,一方面是禁止使用死囚器官、极低的公民自愿捐赠水平,双方数量悬殊造成的缺口,供求之间巨大的数量差异,无疑催生了有关人体器官灰色交易和地下人体器官黑市。仅中国而言,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07年曾发生过四名同伙勒死乞丐将其肾脏、肝脏等器官摘取并卖给武汉同济医院的惨案;2009年,《新文化报》报道了一起杀人盗取器官案。贵州兴义市威舍小镇的一跛腿乞丐,被渔民无意间在水库捞出,但只剩一个空空的躯壳,全身可用的器官不知所终,最终警方查明是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医生参与其中;2011年,《中国青年报》报道,26岁的湖南小伙胡杰,因还不起18000元赌债,想到卖肾,陷入一张庞大而严密的肾脏地下交易中介网络。几个月后,尽管他不停地哭泣,表示真的不想做了,但仍然被送上一家民营医院的简陋手术台,切掉了左肾。这些只不过是人体器官买卖的冰山一角。在菲律宾,人体器官买卖黑市已经铺开了天罗地网,只要你在互联网上搜索“寻找肝源”、“肾源”等字眼,数万条信息就会扑面而来。在中国和菲律宾,人体器官被黑市盗取的新闻经常爆出,地下卖肾村、卖血村依然存在。为什么他们如此胆大包天?首先,供需矛盾相当突出,无论中国还是菲律宾,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大约都在100万以上,但供体却少得可怜。其次,暴力相当惊人,有3万至30万人民币的巨大利润空间。

有买卖就有伤害,非法买卖、摘取人体器官行为已经形成了复杂的利益链条,并且衍生了大量关联犯罪。人体器官是不容买卖的,不然不仅失却人和法律的尊严,也让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中。富人可以买卖器官重获健康,而穷人则必须以残缺的身体才能改变人生,如此社会还有什么安全感?我们期待供需不再矛盾,当法律惩罚加强时,人体器官才不会以买卖的形式出现,整个社会才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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