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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将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30日内与上市公司和中兴通讯的现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所有的高层领导,以及任何参与、监督BIS于2017年3月签发的建议指控函或2018年4月15日拒绝令所涉行为或其他对该等所涉行为负有责任的管理层或高级职员解除合同,并且禁止中兴通讯及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再聘用上述人员。同时,中兴通讯应及时向BIS通报此项条款的执行情况,BIS可以自由裁量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豁免。 中兴通讯将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30日内自费聘任一名独立特别合规协调员,协调员将负责协调、监察、评估和汇报中兴通讯及其全球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在监察期内遵守1979年 《美国出口管理法案》、条例、协议和2018年6月8日命令的情况,并平等向中兴通讯总裁和董事会、BIS汇报。 中兴通讯将完成并提交九份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审计报告,在根据公司与美国司法部达成的协议及任何相关法院命令而设置的独立合规监察官任期届满后,剩余六份审计报告将由协调员完成。 中兴通讯将为其领导、管理层及雇员、全球子公司、关联企业及中兴通讯所有及控制的其他实体的领导、管理层及雇员提供广泛的适用的出口管制培训。
4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禁止美国企业在未来7年内向中兴通讯销售元器件。中兴通讯在A股和H股市场随后宣布停牌,而其部分美国供货商的股价一度急跌。 4月17日,中兴通讯宣布启动危机应对工作组,全力以赴、直面危机。同日,商务部表示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随时准备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4月20日,中兴通讯在深圳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兴通讯董事长殷一民表示,这样的制裁将使公司进入休克状态。 4月25日,中兴通讯公告显示,公司正在积极与美国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本公司管理层已决定采取相关美国法律下可采取的与该命令相关的某些行动”。 5月4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在3日至4日举行的中美经贸磋商中,中方就中兴公司案与美方进行了严正交涉。美方表示重视中方交涉,将向美总统报告中方立场。 5月9日,中兴通讯发布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称,受拒绝令影响,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已无法进行。 5月10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负责出口管制的一位发言人称,美国商务部正在审视中兴递交的申诉材料,并会对申诉材料给予及时考虑。 6月7日,美国商务部长罗斯7日宣布与中兴通讯公司达成新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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