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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大陆新规:充电宝禁托运,每人不得携带超过2个

时间:2014-8-20 14:59 0 1101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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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飞机到大陆,记得充电宝不能托运,也要符合规格。

今年8月7日,中国民航局下发《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强调为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充电宝”为锂电池,根据现行民航法律法规严禁托运,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

规定对带上飞机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也有所限制。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旅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登机,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也严禁携带乘机。

规定还明确指出,旅客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关闭。

从8月7日至今,广州白云机场每日有约1000件行李因为托运充电宝而被拦下。

中国南航称,托运的“充电宝”被扣留后,若能及时联系上旅客,可授权安检部门开包取出;否则会导致行李不能和旅客同机抵达目的地。托运旅客到达目的地机场后,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由白云机场工作人员开包取出,再通过后续航班托运。即使航班频密,旅客也需多等三五个小时,航班稀少的航线耽误更久。而且因安检扣留行李延误,航空公司不提供赔偿,送行李到家的服务也需旅客自费。

充电宝像手机电池一样,属备用锂电池。锂是一种非常活泼的金属,高空环境下遇热容易引起自燃。若放入行李中托运,行李在狭小的货舱空间受挤压或被碰撞,容易引发锂电池自燃,严重威胁飞行安全。随身携带的放置环境相对宽松安全,一旦发生危险也可及时发现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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