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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QQ签名“本人已死” 家人误认自杀报警

时间:2013-7-2 08:32 4 1052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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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18岁高中女生小红(化名)离开家后没有回学校,家人发现她QQ签名上写着“本人已死”就向晋江警方求助。经民警近3小时的寻找,终于将女孩安全送回家。

小红是一名高二学生,为方便上下学,寄住在英林镇姑妈曾女士家中。6月25日下午5时许,小红跟姑妈说要回学校。当晚8时许,曾女士接到小红老师的电话,称小红没有回学校。晚上11时许,小红的QQ签名上写着“本人已死”;不一会儿小红的QQ签名又换成了“最后两个小时让我安静度过”。曾女士赶忙向晋江市公安局英林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英林派出所民警不断地拨打小红的电话,另一方面向小红的家人、老师、同学了解相关信息。26日凌晨1时许,民警最终在安海镇五里桥找到了小红,并送她回家。

“我只是心情不好,所以一个人到五里桥散散心,手机静音了所以没听到手机响。”小红说,QQ上的签名是她随便乱发的。

4回复

E90

E90 发表于 2013-7-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SMART通讯公司
一般口口声声说要死的人~都不会去死
I just want to live while i'm alive.
莞尔 发表于 2013-7-4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韩国
哈哈 怎么感觉是非主流阿- -
大叔 发表于 2013-7-5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很近的地方啊英林  
pierre.cn 发表于 2014-1-16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没想到2014年了还流行非主流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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