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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某为图省事,随手将吃剩猪排骨从17楼扔下,砸中路过女子头部,随后外出上班2天后被抓,获刑6个月

时间:2026-9-24 09:44 0 67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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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察日报消息,近期深圳某法院审结了一起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相关案件,一女子路过时被砸中头部,流血不止,形成深约一厘米的创口,只因他人为图省事,从窗口丢下的一根猪骨头。

江某在广东深圳务工,与同乡一起租住于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的一处高层住宅。今年5月8日中午,江某和同乡在家吃完饭收拾碗筷时,为图省事,随手将吃剩的猪排骨从17楼阳台向外抛下。该楼层距离地面约50米,楼下正是人行道。彼时,李女士和朋友正途经此处,飞速坠落的猪骨头砸中李女士头部。

李女士当即被砸得头晕发蒙,捂着头蹲坐在地,头部血流不止。同行友人立即报警,民警赶赴现场提取到涉案猪骨头,并呼叫120急救。经检查,李女士头部右后方形成一处长约2厘米、深约1厘米的创口。司法鉴定显示,李女士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而江某抛完猪骨头后,将碗筷收拾干净便外出上班了,并未留意到楼下有人被自己抛下的猪骨头砸伤。

5月10日,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江某在人员密集区域高空抛掷重物,客观上造成行人轻微伤的损害后果,其行为危害性较大,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8月3日,深圳前海检察院依法对江某提起公诉。8月10日,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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