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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殃及无辜

时间:2021-1-13 10:15 0 3691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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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绍扬(原载于《世界日报》)

根据初步调查显示,造成纵火男乘客和受害女售票员双双惨死的计顺市公交车纵火惨案,可能是一起情杀案。一名巴士公司高管说,有传闻肇事男乘客和被烧死女售票员可能有感情纠纷;两人可能是夫妇或者同居伴侣。据一名目击者透露,该宗一共导致2死4伤纵火夺命案的起因,是一名男乘客和女售票员发生口角。
  
不管纵火者和受害者是否夫妻或者同居伴侣,两人极有可能以前就相识,因为根据该名目击者声称,纵火男子当时携带装有汽油的瓶子上车,似乎有预谋。上车后,男乘客突然走近女售票员并与其谈话,前者突然扑向后者,两人随后扭打起来,最后男乘客抓起一个装有疑似汽油的瓶子,并把液体洒在女售票员身上然后点火。

男乘客走近女售票员并非跟对方买车票而是与其谈话,说明两人早已认识;他们无论是夫妻、同居伴侣或者是普通朋友;双方之间不管是为了感情上的纠纷抑或是朋友间的个人恩怨或过节,都应该私下处理,而非在大庭广众之下起争议。即使双方的初衷都没有打算要彼此发生争执,也不应该在公交车上“私聊” 。

两人之间如果有话需要说清楚,应该找个地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好好谈一谈,看看彼此之间是否有什么误会;在公众场合向对方兴师问罪,任何一方说句对方不中听的话,很容易引起双方正面冲突,并引致难以收拾的局面。我们并不知道男乘客和女售票员之间是什么关系,更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深仇大恨,以及何以要大打出手。
  
但是,肇事男乘客若是早就预谋好当天如果不能彻底解决与女售票员之间的问题,就绝对不放过对方,所以才带着汽油瓶上巴士的话,那么这个人实在太可恶了。用可致命的物品攻击对方,本身就是犯法行为,何况他当时是在公交车上,稍微一个不小心,就会危及全车人的生命安全;他自己死有余余辜,可是其他死伤者未免太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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