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院全会最快11日就弹劾案表决
【世界日报】针对副总统莎拉的弹劾诉状之委员会报告,已提交至众议院全体会议。5月5日晚间,该报告被转交众院规则委员会,将负责安排全体会议辩论及表决时间。
依据规定,须有至少三分之一、即318名众议员中的106人同意,方可对官员提出弹劾。
一旦达到所需票数,弹劾诉状将送交参议院,参议院将依据宪法规定立即组成弹劾法庭。
众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描东岸省第二选区众议员葛薇尔•俞易斯特洛表示,下议院预计可于5月11日就副总统莎拉的弹劾诉状进行表决。
她说:“实际上,5月11日只是我的建议……我考量的是全体会议能将委员会报告、决议案及弹劾诉状送达所有众议员,包括申诉方与被申诉人副总统的时间,此乃根据最高法院在(去年的)杜特地诉众院案中的裁定。”
俞易斯特洛进一步说明,假设全体会议能如期将相关文件送达众议员,议员将有“星期三、星期五、星期六及星期日”时间阅读并研究弹劾诉状。
她说:“基于上述情况,5月11日(星期一)我们应可准备进行全体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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