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花椒姐 发表于 2021-7-3 19:28

暴力丈夫殴打妻子欲独占财产,合法分居方能守护劳动所得


法律咨询: 
我叫玛丽,是个菲律宾女孩。我从20岁嫁给了我的丈夫,刚开始,我们很恩爱。结婚一年以后,他的一些缺点就暴露出来了,其中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他经常殴打我。几乎每周都会打我,有时候用皮鞭,有时候用棍子。好几次我被打晕,都是邻居把我送进医院的。我意识到,如果我继续跟他生活在一起,未来的某天我可能会被打死。我准备好了改变,后来,我参加了工作,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尝试投资房地产。我的生活在一天天变化,这让我感到很满意。但是,我的丈夫对我说,对于我自己攒钱购买的房产,他拥有全部份额。这让我很震惊,他说的是真的么?有什么办法能让我拥有我努力工作积累的财产?请告诉我,谢谢!

案例剖析: 
您的丈夫说拥有全部财产份额是不正确的,但是他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您购买的部分财产。《家庭法》第75条规定:“配偶可以在婚姻协议中约定共同体、夫妻共同财产、完全分离财产或任何其他制度。在没有婚姻约定的情况下,或者当约定的协议无效时,应以本法典确立的绝对财产共有制度为准。”
  其推论,同一法典第91条规定:“除非本章或婚姻协议另有规定,共同财产应包括配偶双方在结婚时拥有或之后获得的所有财产。”
  因此,根据现行法律,配偶的默认财产制度是共同拥有,其中配偶在结婚时拥有的所有财产以及此后获得的财产均被视为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是,配偶任何一方以无偿获得的财产,除珠宝外的个人和专用用途的财产以及有婚姻史并且有合法后代的配偶在婚前获得的财产,不受此规则约束。
  根据上述情况,在您与丈夫的婚姻存续期间,您购买的财产将构成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您的丈夫可以提出共同所有主张,除非婚姻协议另有说明或他声明放弃了他的份额。
  为了规避您丈夫对您购买的财产拥有的共有权,您必须首先终止你们的共有财产制度。终止共同财产制度的方法之一,是提出合法分居的请愿书。如果法院准许,合法分居不仅使配偶有权彼此分开生活,而且还将导致夫妻共有财产规定的失效。之后,夫妻双方将实行财产分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配偶双方均应拥有、处置、管理和享受自己的独立财产,无需另一方同意。
  请注意,合法分居的理由之一是“针对请愿人或请愿人的孩子反复实施身体暴力或严重虐待行为。”因此,如果你能证明你是一个受虐的妻子,而你的丈夫过去曾多次殴打你,你就可以提出合法分居的请愿书,以结束你的共同财产制度。
  或者,如果有充分的证据,您可以提出司法分割财产的请愿书以终止您的共同财产。《家庭法》第134条列举了充分的理由,其中包括“在申请时,实际上分居至少一年并且和解的可能性很小”。
  我们认为有必要提及,该意见完全基于您所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事实发生变化时,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
最后感谢大家对花椒姐长期以来的支持,如果想了解更多菲律宾的法律剖析案例可以关注"菲律宾花椒姐"公众号。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积累更多法律知识,规避法律雷区,花椒姐在你身边!

Cara.T 发表于 2021-7-4 14:46

这女孩参加的啥工作 这么快就能投资房产了…… 菲律宾这边家暴就已经违法了 直接报警不得了 再不行先不投资房产了 拿钱直接丧偶吧https://assapp.flw.com.ph/public/emotion/face_002.png

普通人it 发表于 2021-7-3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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