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花椒姐 发表于 2021-2-28 13:49

买家避免入坑指南,谨防房产一房多卖,须注意:


导语:
菲律宾房产的投资回报率在东南亚一直居于前列,不少的华人华侨也纷纷在菲律宾置业。不管你是自住或是投资,在享受高租金带给你丰厚回报的同时,本地房产市场中蕴藏的风险不可小觑。已经有读者告诉花椒姐,在菲律宾马卡提购买的房产遭遇了骗局,房子被屋主一房多卖,现在是房子收不到,钱款也可能要打水漂。后来虽有律师帮忙,走了司法程序,现在也只能继续租房居住等待结果。针对一房多卖或本地人说的双重销售,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案例。
法律咨询:
我叔叔去年买了房子。最近,他听说该房产可能已经卖给了另一个人。他的朋友告诉他要研究“双重销售”。尽管他仍然会证实先前购买的真实性,但我想了解关于“双重销售”的法律规定。

案例剖析:  
当同一位卖家将物业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家时,通常会出现“双重销售”的概念。此概念受菲律宾新民法典第1544条的管辖:
  “如果同一物品卖给不同的卖方,则所有权应移交给可能是首先真诚地拥有该物品的人(如果该物品应为动产)。
  “如果是不动产,则所有权应属于真诚地首先将其记录在财产登记册中的获得该财产的人。
  “另外,所有权应属于善意首先占有的人;如果没有诚意,则不属于首先占有的人。”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在下面引用最高法院关于Sps案的部分裁定曼兰vs.Beltran(GR222530,2019年10月16日,Ponente:大法官HenriJeanPaulInting),其中法院强调了“双重销售”发生的必要条件:
  “在郑诉热那亚案中,法院列举了使第1544条适用的必要条件,即:
  “(a)已签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销售交易必须属于完全相同的主题,并且必须是有效的销售交易。
  “(b)两个(或两个以上)买方对标的物的合法所有权有异议,每个人都必须代表相互冲突的利益方;?
  “(c)两个(或两个以上)对标的物的合法所有权有异议的买方必须各自从同一卖方处购买。”
  根据前述情况,如果您叔叔购买的财产已经由同一卖方有效地卖给了另一方,并且他在该财产中的利益与另一买方的利益发生冲突,则您的叔叔将处于“双重销售”状态。
  希望我们能够回答您的问题。该建议仅基于您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其他事实发生变化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这里,花椒姐也为准备购买二手房的读者,提供几个建议:
1.购买二手房产在签合同付款之前,一定要先拿到相关房产资料并到市政府和物业核实房产资料的真伪,杜绝后患。
2.屋主本人不能当面交易,委托代理人办理签署合同或收款手续的,最好能有大使馆认证过的代理文件,并依据代理文件的内容来确认代理人的权限。
3.签署完销售合同后,尽快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争取早日拿到房产证。
最后感谢大家对花椒姐长期以来的支持,如果想了解更多菲律宾的法律剖析案例可以关注"菲律宾花椒姐"公众号。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积累更多法律知识,规避法律雷区,花椒姐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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