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花椒姐 发表于 2020-11-8 20:45

菲律宾公寓业主,能否像国内一样拒付物业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咨询:
  我是外国人,是一栋共管公寓的一名业主,我想查一下我们公寓房主协会的财务记录,然而,我的请求没有得到重视。作为抗议,我拒绝支付每月的会费。但是,协会官员威胁要宣布我是个违法者。你能告诉我分析一下情况吗?谢谢!

案例剖析:  
菲律宾共和国法案(RA)9904,法案为业主和业主协会,规定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等。第7节授予协会成员一系列权利,包括“在办公时间检查协会账簿和记录,并根据要求提供年度报告,包括财务报表。”以支持检查协会成员记录的权利,《大宪章》第17(b)节进一步声明:“(a)所有涉及查询协会事务的记录,应在合理提前通知后,在协会办公室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供所有业主、地块抵押权持有人及其各自的授权代理人检查。”
  协会会员查阅记录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他可向协会的调解机构提出该投诉。依据《大宪章》第14(n)章程,以便可能的友好解决争议。他可以向住房土地使用和监管委员会(HLURB)提出投诉,该委员会有权根据《大宪章》第20(d)条“听取和决定协会内部和/或协会间的争议或冲突”。
如果有关协会成员因其检查权受到侵犯而遭受利益损害,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最后,他可以对失职的房主协会官员提起刑事诉讼。《大宪章》第22(c)节明确宣布,任何人阻止已支付所需费用的房主合理行使其检查协会账簿和记录的权利”是非法的。
请注意,大宪章并未授权相关协会成员可以暂停支付会员费。如果其查阅记录的权利受到侵犯,但仍需要缴纳其会员费和其他应缴费用。大宪章并没有规定这种补救办法。
  另一方面,《大宪章》第8节对协会成员规定了义务,即:
(a)支付会员费、会费和特别评估费;
(b)出席协会会议;
(三)支持和参与本会的项目和活动。
《RA9904实施细则和条例》第13节第3条特别规定,“除非章程另有规定,会员不顾协会的要求,未能累计支付三个月会费或其他收费,或多次违反协会的章程或已宣布的政策,董事会可宣布其违法行为”。房屋业主协会(HOA)董事会宣布违法行为将导致有关会员的权利和特权被暂停,以及协会章程可能规定的其他制裁措施。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建议您每月支付未缴会费,以避免被宣布为拖欠会员,这将导致您的权利和特权被暂停,以及其他制裁。
  我们希望我们能够充分地解决您的问题。请记住,此意见是基于你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这些事实的剖析。如果事实被改变,我们的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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