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花椒姐 发表于 2020-9-23 18:11

菲律宾法律假定签订合同的人知道合同内容

法律咨询:
我买了玛丽亚的一半土地(100平方米)。我们签署了一份绝对出售契约,并进行了公证,她还确认收到了60万比索的全额付款。一年后,玛丽亚声称,她认为她只是把产权证书借给我,据称我诱使她签署了他们不知道其内容的契约,因为他们在签名时没有读合同的内容。此外,他们说,该契约没有在公证人面前签字;因此,它被视为无效。他们是对的吗?  

案例剖析:
玛丽亚在合同上签字,就必须遵守绝对销售契约的条款。《菲律宾民法典》第1315条规定:

“从合同的性质来看,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诚信原则,而且从合同的性质来看,也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

她声称合同无效是因为她没有在公证人面前签名是不正确的。就玛丽亚而言,合同是有效的,公证或缺少公证只会影响合同是私人文件还是公共文件的问题。

公证人的公证将私人文件转化为公共文件,使其成为证据而无需进一步证明其真实性。根据法律,公证文件表面上有权享有充分的信任Gonzalesvs Ramos,A.C.No.66492005年6月21日,Ponte:尊敬的前协理法官Consuelo YnaresSantiago)。在名为Diampocvs.Buenaventura和Taguig市契约登记处(G.R.No.
200383,2018年3月19日)的案件中,最高法院通过尊敬的副法官MarianoC.delCastillo声明:

“签署合同的人被推定知道合同内容的规则甚至适用于文盲的合同,理由是如果他们没有阅读合同,他们就是疏忽大意。如果一个人不能阅读该文书,那么他有责任在签署文书之前,让一些可靠的人向他宣读和解释该文书,如同他有能力在签署文书之前先阅读该文书一样,而他未能获得对该文书的阅读和解释,是一种严重的过失,会使他无法在理由上回避该文书他对它的内容一无所知。

这也是一个既定的原则,即“法律不会免除当事方在没有必要的手续和充分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情况下签订的不明智、愚蠢或灾难性协议的后果。法院没有权力解除他们自愿承担的义务,仅仅因为他们的合同是灾难性的交易或不明智的投资。无论是法律还是法院,都不能使他们摆脱一项不明智或不受欢迎的合同,而这项合同是他们在充分了解其后果的情况下订立的

玛丽亚在签合同的那一刻就被认为知道买卖契约的内容。必须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不是文盲,他们自愿签署了合同;因此,他们没有理由不阅读合同内容。他们不能以不读合同内容这一简单的权宜之计来逃避合同的后果。

我们希望能回答你的问题。此建议完全基于您所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这些事实的剖析。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时,我们的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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