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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从解除婚姻法案说起

时间:2018-2-20 14:43 0 2615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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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绍扬(原载于《世界日报》)

国会众议院议长亚描礼斯表示打算在国会休会之前,三读通过解除婚姻法案,以推行一个更简单、更便宜的婚姻解除程序。经常听人说:夫妻俩的关系若是已经恶化到水火不容的状况,则长痛不如短痛,干脆各走各路,以免长期遭受煎熬;然而,如果是有孩子的家庭,父母的离异,将会使孩子的身心遭受创伤,从而影响他们的发育,产生种种不良结果。

基督教教义认为,婚姻是神所设立的,神圣不可侵犯,夫妇随便离异乃是糟蹋神的旨意,所以一对情侣在教会缔结婚约的时候,必须向神许下诺言,今后无论贫富,抑或各种环境的变迁,彼此都将患难与共,一生长相厮守。不过,《圣经》也有例外的记载,就是倘若女方行为不俭,男方可以休妻,但是必须给她休书。

是的,两夫妇若是彼此再也难以相处,就不要再勉强生活下去,不然往后的创伤将更重大;要是男方有外遇或是女方不守妇道,如果已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不应该再坚持下去。但小两口若只是因为一些芝麻绿豆小事而偶尔发生口角或冷战,而非整天吵吵闹闹,那就应该互相包容,以使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不少有钱人家对儿女的婚事,都讲究门当户对,很多人都责怪他们太势利,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他们,试想一个千金小姐的追求者是一个无名小卒的话,说不定他是存有不良动机。即使是门当户对的两个青年人,若非情投意合,也不能硬是把他们凑在一起,以免往后发生悲剧。

传统的中国家庭,儿女是奉父母之命成婚,现代青少年人则是追求自由恋爱,其实两种方式都各有利弊,最好是采取中庸之道。青少年人是有权利自由恋爱,不过,两人在交际期间,双方家长应花点心思去了解对方的背景,这样才能收到两全其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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