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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短评] 吴业昌毫无悔意

时间:2016-12-19 14:48 1 533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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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为吴业昌,右图为蔡以伦。

杀人犯吴业昌日前获释出狱,结束了他长达20年的牢狱生活。他因罹患末期结肠癌,目前在黄光坦纪念医院(崇基医院)接受治疗。笔者想强调一点,他换来的自由之身并未能减轻他的罪孽。
如果大家还记得,身为建筑公司老板的吴业昌, 1991年在仙范市(San Juan)青山区因停车争执事件,不分青红皂白开枪杀害德拉萨大学工程系学生蔡以伦,举国震惊,当年中英文媒体天天头版头条。事情过后,他非但没有悔罪,反而言之凿凿地狡辩蔡以伦的死是一场意外,他当时把枪指着蔡氏只是想威胁他,但手枪意外走火。
蔡以伦的父亲是华社名人蔡妈愿,笔者几年后初入行当一名小记者时,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蔡妈愿。蔡老亲口对笔者说,吴业昌当时很嚣张,想用钱摆平这件事,蔡家也不是省油的灯,因此没让吴业昌得逞。他还说,吴业昌见到钱摆不平,就跟他老婆到医院向蔡老下跪,泪声俱下地恳求他们不要提告,同时口口声声称开枪只是意外。但蔡老告诉他,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下跪能让一条无辜的生命复活吗?
就这样,吴业昌被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开始其长达20年的牢狱生涯。根据本国法律,杀人罪的惩罚分为无期徒刑(Reclusion Perpetua)和终身监禁(life imprisonment)。无期徒刑是必须服刑30年方可申请假释,如果假释被拒绝,监禁也不能超过40年。终身监禁则是没有限定,囚犯可以随时被赦免出狱。吴业昌原本应该在2022年才有资格申请假释,但上诉法院2014年判决吴业昌妻子提交的人身自由状申请,并指吴氏应在2013年8月21日刑满出狱。惩戒局对此判决表示反对,并将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无奈高院维持上诉院的原判,并指在扣除“狱中良好行为”等因素后,下令即刻释放吴氏。因此吴氏只是服完一半刑期。
对此判决,社会上很多人心存疑虑,一来是吴业昌有两次越狱记录。第一次是1993年他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前,就从黎刹省监狱越狱逃脱,警方在1996年才将他拘捕归案并入狱服刑。他2012年8月再度越狱,但一天后出现,声称自己被绑架。这种说法疑点重重,当时社会上根本没人信他。
第二个疑虑是他服刑期间,仍然能够自由进出监狱。他的办公室就设在新比利毕国家监狱附近,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上午狱外继续做生意,晚上回到监狱服刑,完全没有吃过牢狱之苦,何来偿罪之说?
据网上资料显示,结肠癌四期一般也就三个月至半年生命,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亦善,但笔者完全看不出吴业昌对他20年前犯下的错误有任何悔意,依然狡辩说是一场意外,他得了结肠癌,可以说是报应,不值得同情。


1回复

Tommytao 发表于 2016-12-20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哎,这些人阿,无感嗯知心,他们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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