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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电费不会即刻遭停电 电力公司须按法律程序断电

发布者: 菲龙网管理员9 | 发布时间: 2018-7-16 10:59| 查看数: 7773|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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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报:菲最高法院说,电力公司在因被指篡改电表装置而截断消费者供电并征收罚款前,必须遵循所有法律规定。
  
由大理院大法官玛尔维克˙良仁执笔的22页裁决书中,最高法院认为,如果电力公司未能检查并修理电表,电力公司不能向消费者征收被指已经使用但尚未收费的电力。

良仁说:“已成定论的是,那些依靠机械装置与设备来确保有序进行的营业电力分销公用事业,有责任对他们的设备进行合理与适当的定期检查。如果他们因为自己的疏忽而没有尽到这个责任,就须放弃受影响消费者所欠的款项。”
  
该判决源自马尼拉电力公司(MERALCO)与NORDEC菲律宾公司之间的一宗诉讼案。岷电于1987年向NORDEC菲公司多收了5625比索,虽然它的电力供应被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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